兰州市文明办
兰州市教育局 文件
兰州市校外办
兰文明办发〔2015〕36号
关于开展兰州市2015年乡村(社区)学校
少年宫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文明办、教育局、校外办,兰州新区党群工作部:
近年来,我市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建设稳步推进,各学校少年宫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项目活动,有力推进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深入开展和未成年人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为全面反映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取得的丰硕成果,交流经验,进一步推动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建设,市文明办、教育局、校外办决定,开展全市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成果展示活动。现就活动开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11月底前
二、活动内容
活动内容分为以下四类:
1.艺术类。包括电钢琴、竹笛、古筝、二胡、葫芦丝、口琴、电子琴、腰鼓、绘画、雕刻、书法、舞蹈等项目和经典作品。
2.体育类。包括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象棋、围棋、军旗、跳棋和铁环、沙包、空竹等项目。
3.科技制作类。包括科普类、陶艺制作类、木工制作类、电子电工类、标本制作类、车模、航模等项目。
4.德育类。包括经典诵读、童谣传唱、诗文朗诵等项目。
三、活动形式
展示活动采取各县区组织本县区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自行展示和市上在兰州文明网集中展示的方式进行。
一是各县区自行组织展示。 各县区在辖区内进行选点,采取多种方式组织本县区已建成的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精选节目(项目)或作品进行展示,及时收集整理活动开展的图片、文字资料。
二是网上制作专题集中展示。市上在兰州文明网上开设活动专题页面,将各县区开展活动的图片、文字资料在网上分类集中展示。
四、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成果展示活动是反映学校少年宫正常运转和丰富未成年人课余文化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载体。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展示活动正常开展。
二是精心组织,广泛发动。 各县区要广泛动员各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学校积极参与活动,提高活动的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使广大青少年易于参与、乐于参与。
三是收集图片,及时报送。 各县区将开展活动的图片(标注县区、地点、内容,每张图片为JPEG格式,大小为3MB以下)按照艺术类、体育类、科技制作类、德育类进行分类,文字材料(包括活动总结、情况说明和宣传报道等)于11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316338****@QQ.com。
联系人:苏娟 孙晓辉,电话:8423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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